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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细则

为提高售后维修服务效率,履行对合作客户的售后服务承诺,特制定本服务细则。

一、需要返回我司处理的产品,请内附说明,注明产品的处理方法,包括:维修、翻新及换货或退货等,列明产品使用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和换货或退货的原因,以便我司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迅速确定有效的解决方案。

二、我司产品提供12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所有返厂产品我司将进行故障及保修期限鉴定,并进行分类,以确认是否产生维修费用,保修期限以产品机身编码为准,凡是无机身编码的我司产品(有线话筒产品除外),一律不提供售后服务。

A类:保修期内,免除所有原材料及维修费用(因使用、维护或保管不当造成损伤的及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情况除外);

B类:超过保修期限的,免除所有维修人工费用,仅收取相关元、配件费用;

C类:其它非我司生产,仅由我司代为检修的产品,检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客户负责。

产品维修所产生的费用,我司将与客户进行沟通,待客户确定后方进行维修或发货。

三、客户返回的维修机或设备,遵循维修机发回原发货者的原则。如客户对维修机或设备的外观有特殊的维修要求,请客户务必附带文本说明,我司将按客户要求有偿执行。如果没有注明特殊要求的维修机,维修人员将按我司常规标准对维修机进行检修,说明如下:

1、  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的,均以该类型产品的出厂性能指标为标准进行检修,直至确认合格;

2、  保修期外的,客户要求更换或必须更换方可达标的某些零部件,将收取相关零部件的费用。另,如在我司已报废但仍可使用的零部件中有能匹配的,我司则免费提供该零部件。

3、  其它如外观、包装、配件等原则上都是按维修产品返厂时的状况发回。另外,为确保包装有足够的安全保护性,如客户返货无包装或包装不合格的,我司将免费提供因使用过而作废的包装盒,以保证包装内的设备不会因发货途中发生的碰撞而受到损坏。如客户要求加配新包装,则需要收取新包装成本费。

4、  返厂产品如需翻新的,遵循不增加新的成本、新的工序的准则。翻新配套件包括内包装、泡沫、电池、信号线、螺丝、角码、电源线、说明书、合格证等,整机检测、调试及包装均以出厂全新产品为标准,并收取相关的配套件费用。

5、  客户要求维修的设备,与其相关的技术参数及机身编码未经过客户同意的都不得擅自改动。

6、  维修部从接到维修单起,按先到先处理的顺序进行维修,如有特殊的情况或原因需要优先特殊处理的可以灵活处理,售后服务要求做到xx、xx、快捷,尽力避免维修周期过长。

7、  无论是维修机还是翻新机,在正式进仓前都要经过维修人员检测并出具终检报告书方可进仓发货,以保证维修产品的性能。

8、  发货以客户指定的货运站为准,为提高发货效率,我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货运站点进行调整,力求为客户提供更便利、更快捷的货运方式。

四、成品退、换货及质量问题产品处理细则:

1、以产品机身编码为标准,出厂期为3个月内,外观无损坏且配件齐全的返修产品,如客户要求更换的,在经售后服务部检测后,若证实为我司的产品质量问题,我司将免费更换;

2、以产品机身编码为标准,出厂期超过3个月,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我司将免费更换存在问题的元件或配件;

3、以产品机身编码为标准,出厂期为6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未使用过且在产的完好产品,可等价或补差价更换同类型的其它产品,如客户要求退货的,则实行折旧退货,所有货运费用由客户承担;

4、除上述注明情况外,其他情况仅提供常规的维修服务。

      售后服务过程中,请广大客户多多配合及谅解,如有疑问,请您及时与我司相关人员沟通,以便我司能及时改进或改正,力求为您提供更xx的售后服务。

本公司保留指引的修改权和解释权。